被告之一,青岛百总亨得利眼镜光学有限公司称,他们使用“亨得利”名称已有76年历史,并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,而原告所注册的“亨得利”只是一个服务商标,企业的名称权与商标专有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。同为被告的济南亨得利青岛分公司认为,济南亨得利公司成立于1918年,至今已有82年历史,1995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,并荣获国家内贸部颁发的“中华老字号”称号。1997年7月,济南亨得利在青岛设立分公司,合乎法律程序,不存在侵权。
“亨得利”字号已有近百年历史,虽然目前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只有北京一家,但在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青岛等地已逾百家。有关人士说,如果原告胜诉,全国百余家没有注册商标的亨得利将面临被摘牌改名的可能。
(《检察日报》3.3赵凌吕海洋文)